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即使合法 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近年来 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处罚从不是目的 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2025年初,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 ,一辆小餐车 。2022年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。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立法 、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、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。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 、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。小微企业。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 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、一个小超市 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 ,个体工商户、比如,货值约20元的芹菜 ,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。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,处以6.6万元罚款。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同样的不合格食品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 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 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